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第一次常務會議 會議記錄

建班立議錄字第08022000002號
會議主席:議長 謝元睿
會議記錄:班代大會秘書 賴宏睿
會議時間:3/2/2026, 4:09:31 AM
地點:夢紅樓五樓 公民審議論壇教室

一、出席狀況:
1. 出席:101、102、103、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20、121、123、125、126、128、201、202、203、204、205、206、209、210、211、212、213、214、215、216、218、219、220、222、225、226、313、317、318、320、326;共 47 人
2. 請假:104、208、302、304、309、316、319、323、325;共 9 人
3. 缺席:、000、119、122、207、217、221、223、227、301、305、306、307、310、311、321、327;共 17 人
二、議案與決議
(一) 議案順序:
1. 選舉委員會預算案
2. 選舉跨部門會議代表
3. 跨部門會議法修正案
4. 班級代表行為法修正案
5. 主席副主席就職繼任及代理條例修正案
6. 班代大會組織法全文修正案
7. 班代大會職權行使法及班級代表行為法廢止案
8. 班代大會選舉監督委員會組織職權行使法修正案
(二) 議案決議
1. 選舉委員會預算案
(1) 一讀:是否審理本案? (絕對多數決)
逕付二讀: 121、225、201、326、203、115、108、116、318、126、211、120、219、209、313、112、114、220、214、107、222、226、113、216、123;共 25 人
送交財政委員會審議: 125、218、101;共 3 人
不予審議: 202;共 1 人
表決結果:逕付二讀

(2) 二讀:是否同意本案? (絕對多數決)
: 202、318、326、219、214、123、121、126、112、111、201、120、116、215、125、114、113、203、218、209、211、103、205、220、216、109、317、210、102、108、101、225、110;共 33 人
: 117;共 1 人
表決結果:

(3) 三讀:是否同意本案? (絕對多數決)
: 102、107、116、318、114、117、201、125、121、219、109、108、317、110、126、202、218、214、115、123、101、103、211、216、111、203、222、112、326、120;共 30 人
: 無;共 0 人
表決結果:

2. 選舉跨部門會議代表
116、202班代擔任

3. 跨部門會議法修正案
(1) 一讀:是否審理本案? (絕對多數決)
逕付二讀: 102、126、206、211、120、114、123、209、214、116、111、313、107、121、203、118、225、317、113、103;共 20 人
送交法制委員會: 215、222、125、326、202、112、204、117、101、318、219、115、110、220、108、212、109、216、205、210、201、218;共 22 人
不予審議: 106;共 1 人
表決結果:未過門檻,重新表決

(2) 一讀:是否審理本案? (相對多數決)
逕付二讀: 222、112、202、211、120、118、117、121、219、203、206、212、102、125、215、113、218、313、326、220、114、107、115、126、214、108、116、123、201、109、103;共 31 人
送交法制委員會: 110、204、318;共 3 人
不予審議: 106;共 1 人
表決結果:逕付二讀

(3) 二讀:是否同意本案? (絕對多數決)
: 326、212、112、117、218、121、120、111、222、211、102、214、109、126、201、216、203、116、204、206、209、110、113、205、313、115、114、219、101、220;共 30 人
: 125、215、318;共 3 人
表決結果:

(4) 三讀:是否同意本案? (絕對多數決)
: 326、112、222、318、202、109、212、313、203、220、110、219、102、118、121、201、120、211、206、111、101、123、210、215、126、216、106、114、113、204、108、116、218;共 33 人
: 無;共 0 人
表決結果:

4. 班級代表行為法修正案
(1) 一讀:是否審理本案? (絕對多數決)
逕付二讀: 107、117、203、120、214、113、108、211、114、219、220、212、215、102、101、126、110、111、210、121、123、112、125、326、206、201、202、218、205、318、313;共 31 人
送交法制委員會: 222、204;共 2 人
不予審議: 無;共 0 人
表決結果:逕付二讀

(2) 二讀:是否同意本案? (絕對多數決)
: 121、212、326、125、116、203、112、107、204、101、109、118、120、106、210、222、114、211、117、113、206、110、220、126、313、202、218、123、205、318、102、115、214、216;共 34 人
: 無;共 0 人
表決結果:

(3) 三讀:是否同意本案? (絕對多數決)
: 107、212、318、326、120、202、109、203、216、313、222、219、114、112、111、116、101、201、121、218、117、110、211、123、108、206、113、118、115、204、220、128;共 32 人
: 無;共 0 人
表決結果:

5. 主席副主席就職繼任及代理條例修正案

(1) 一讀:是否審理本案? (絕對多數決)
逕付二讀: 206、203、113、120、216、220、102、121、211、219、222、214、212、114、126、101、118、128、112、204、202、110、313、109、107、111;共 26 人
送交法制委員會: 318、201、218、123;共 4 人
不予審議: 無;共 0 人
表決結果:逕付二讀

代理主席能提案的項目是怎麼決定的?
:先列,之後可以再調整。

評議委員會對會內法的解釋是否不夠連貫?
:提名不影響運作、對提名的人進行品質管控。
副總統繼任成為總統後受到限制,但代理主席卻受到限制?
:按照過往案例並未有問題。

還能否退回一讀投票是否要交付法治委員會?
:按照先行法案需15名班代連署才能送回並交付審理。

剛剛提到評議委員會有非常完善的流程培訓評議委員
:按照過往都會有培訓來確保,建議透過文字修正更改法條不要直接退回

正向表述較適合,學校重大議案不一定要主席提案,也有其他手段,代理主席權利不需擴大
:學校一般都會直接找主席,因此由主席提案或通知較為適合
:學校需要一個代表來溝通

逐條表決的條件?
一名班代提案5名連署

(2) 第九條拆案處理 (絕對多數決)
: 112、326、211、110、120、123、210、118、114、219、113、111、318、121、126、109、218、101、201、116、215、209、206、102、125、214、202、203、216;共 29 人
: 無;共 0 人
表決結果:

(3) 二讀:是否同意本案? (絕對多數決)
: 326、222、116、120、318、202、101、112、121、111、212、109、102、114、205、126、211、220、123、125、203、108、216、118;共 24 人
: 無;共 0 人
表決結果:

(4) 三讀:是否同意本案? (絕對多數決)
: 112、318、326、101、219、121、222、120、201、118、110、107、220、114、210、125、123、116、211、108、202、109、218、126、214、206、212、102、128、204、203;共 31 人
: 無;共 0 人
表決結果:

(5) 第九條送交委員會 (絕對多數決)
: 318、112、215、326、212、202、222、120、125、116、121、211、109、111、123、203、210、218、219、126、102、114、101、108、106、201、118;共 27 人
: 無;共 0 人
表決結果:

6. 班代大會組織法全文修正案

秩序問題,本法案不符流程,不予審議。
:請說明。
主席應沒有權利。
:各機關都可提修正,法條也未說明主席不可提(第九條使用2005年版)
可用我國憲法補充。
:評議委員會認定主席為獨立機構。
:用意為將法條修的更嚴謹。
:且並未明文禁止各機關提案。
此為班代大會下轄自治法律,若主席能提案修班代大會內的法,若以後有人以此先例破壞將無法維護班代大會。
:班代大會組織法為法律層級,不會有下轄問題。
僅反對主席不應當提案。
:依照剛剛表明主席應可以,代理主席為主席的一種,現在的主席仍可提法律案。
可先徹案請其他主席提案。
:在新任主席產生後,人事預算案會與之議程卡在一起,經思考後,於議事上現在處理會較為順暢。

(1) 延長會議 (絕對多數決)
: 216、112、110、116、120、118、326、125、121、211、215、202、123、214、101、219、210、111、108、222、203、201、114、102;共 24 人
: 212、218、109、318、113、220、107、225、204、206;共 10 人
表決結果:

(2) 散會 (絕對多數決)
: 318、109、121、326、112、125、111、126、118、215、107、113、202、216、211、116、120、220、219、201、204、205、114、115;共 24 人
: 123、222、108、101、102、110、214、203;共 8 人
表決結果:

簽退
125、219、107、115、114、113、217、108、116、111、202、318、326、123、205、101、118、211、121、110、216、215、220、126、112、222、102、109、209、204、203、201、120、210、128、221;共 36 人

附件五

「主席副主席就職繼任及代理條例修正案」關係文書附件

附件六

「班代大會組織法全文修正案」關係文書附件

附件七

「班代大會職權行使法及班級代表行為法廢止案」關係文書附件

附件八

「班代大會選舉監督委員會組織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關係文書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