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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與使用條款
修訂班代大會組織法及評議委員會組織職權行使法
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主席 令
發文日期:4/29/2026
發文字號:建班主令字第08020000012號
茲修訂
班代大會組織法第三條、第十三條,
評議委員會組織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七條之二,公布之。
主席
林哲均
中華民國 115 年 4 月 29 日
附件一
第四次常務會議會議紀錄
https://law.cksc.tw/document/%E5%BB%BA%E7%8F%AD%E7%AB%8B%E8%AD%B0%E9%8C%84%E5%AD%97%E7%AC%AC08022000006%E8%99%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