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班代大會組織法及評議委員會組織職權行使法

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主席 令
發文日期:4/29/2026
發文字號:建班主令字第08020000012號

茲修訂班代大會組織法第三條、第十三條,評議委員會組織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七條之二,公布之。

主席 林哲均
中華民國 11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