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第三次常務會議 會議記錄

建班立議錄字第08012000005號
會議主席:議長 謝楷祥
會議記錄:評議委員會主任委員 闕成勳
會議時間:10/17/2025, 4:19:00 AM
地點:夢紅樓七樓 錢賓四教室

一、出席狀況:
1. 出席:101、102、108、110、111、113、114、115、117、119、120、121、125、126、201、206、208、211、215、217、301、306、309、311、313、315、321、325、326;共 29 人
2. 請假:103、104、105、106、109、112、116、122、127、204、205、207、212、214、223、225、226、304、305、307、310、312、314、317、319、320;共 26 人
3. 缺席:、107、118、123、128、202、209、210、213、216、218、219、220、221、222、228、302、308、316、318、322、323、327;共 23 人

二、議案與決議
(一)議案順序
1.評議委員會主任及副主任委員人事同意案
2. 選舉委員人事同意案
3. 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選舉案
4. 學生獎懲委員會學生代表選舉案
5. 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學生代表選舉案
6. 交通委員會學生代表選舉案
7. 服裝儀容委員會學生代表選舉案
8. 學生社團審議委員會學生代表選舉案

(二)議案決議
1. 評議委員會主任及副主任委員人事同意案
(1) 是否同意闕成勳為新任評議委員會主任委員? (絕對多數決)
: 306、315、121、215、114、313、126、113、309、119、201、120、115、108、101、325、326;共 17 人
: 無;共 0 人
表決結果:
自上會期任評委,參與諸多法規修訂與訴訟,蒙推舉為代理主委。期三部門協和並進。

(2) 是否同意鄧又嘉為新任評議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絕對多數決)
: 121、114、115、126、313、111、326、113、201、125、102、120、311、309、315、325、108、119、211;共 19 人
: 215;共 1 人
表決結果:
將輔主委、修評委會網。
班代:曾任選委,何以轉任評委?
答:欲試新職。

2. 選舉委員人事同意案
(1) 是否同意黃鈺棋為新任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絕對多數決)
: 114、217、108、102、215、315、125、120、126、326、121、313、201、311、309、119、113、115、101、325;共 20 人
: 無;共 0 人
表決結果:
曾攝主委事,諳其運作,將主理本會期選舉。

(2) 是否同意馮子桐為新任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絕對多數決)
: 306、120、119、217、114、313、101、326、211、215、108、315、113、309、115、126、125、102、201、206、325;共 21 人
: 無;共 0 人
表決結果:
曾任選委,並佐前次選舉,將助主委選務。

(3) 是否同意游謙介為新任選舉委員? (絕對多數決)
公假未赴,俟次會再議。

(4) 是否同意程宗霖為新任選舉委員? (絕對多數決)
: 306、311、126、113、215、201、309、120、115、111、102、313、101、217、315、326、119;共 17 人
: 無;共 0 人
表決結果:
將輔正副主委、協選務。
班代:何故欲任?
答:乏人,願助。

3. 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選舉案
(1) 是否同意曾昱綸為校務會議學生代表? (絕對多數決)
: 306、315、313、326、121、126、125、309、120、201、101、113、325、114、102;共 15 人
: 無;共 0 人
表決結果:
任學權長,熟諳事務。
班代:欲行何事,居何位?
答:主審程序。後議案細說。
列席人:以解校務會議與教育旅行之時衝?
答:與校方議時程,並先察會議之旨。

(2) 是否同意王宥鈞為校務會議學生代表? (絕對多數決)
: 326、115、215、101、126、120、102、315、113、114、313、309、217、201、111、125、325;共 17 人
: 無;共 0 人
表決結果:
時稍寬裕,任活動執行,與曾昱綸共議於校方。曾與現副主席棄營隊而返,共議手機議題。
列席人:擬何以履行政見?
答:曾察現規未當之處,願力爭正之。主志手機自由使用。
列席人:就手機事,校方應統一管理,對各班自立規範有何見?
答:校長欲各班自議其宜。將與校方商之。

4. 學生獎懲委員會學生代表選舉案
(1) 是否同意曾昱綸為學生獎懲委員會學生代表? (絕對多數決)
: 120、306、326、217、115、315、114、201、113、311、215、309、325、108、313、126、211;共 17 人
: 無;共 0 人
表決結果:
曾與生輔組議,已修愛校之規範,願更撤其令,且確知可行。於入校之制亦有議,將續追之。
列席人:就重大集會之懲處,擬策為何?
答:按法不得懲處,今仍列於校規,理實未當。宜以勸參為導,而非責罰。至返校打掃,既非課時,則不當記過,請改其規。
列席人:上言學校於重大集會不得記過。按規,校不得以非課時為獎懲之據;若在課時,則可行之。此做糾正。
班代:於返校掃除事,以校方之立場觀之,乃為補償之制,用以處平日未掃之務。班聯是否宜提配套,以資因應?
答:望會議前由行政部門議之。
班代:以班聯會之職,何以促進雙方互動?
答:校方與班聯分設,班聯無實權以令學生,宜議修訂規範,並與校方共商可行之策。
班代:有事誠賴班聯協助,然猶須顧校方之立場。

5. 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學生代表選舉案
(1) 是否同意曾昱綸為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為學生代表? (絕對多數決)
: 120、113、311、201、309、126、115、326、325、119、110、315、211、121、102;共 15 人
: 無;共 0 人
表決結果:
擬議學習歷程處理之期。
列席人:僅議收齊時間?
答:欲藉與會之機,議更佳爭取途徑,並尋待爭取之事宜。

6. 交通委員會學生代表選舉案
(1) 是否同意曾昱綸為交通委員會學生代表? (絕對多數決)
: 326、115、119、215、315、126、217、113、201、306、325、121、110、211、108、102、311;共 17 人
: 無;共 0 人
表決結果:
深追柏油路相關議題。
班代:會務與學業能否平衡?時間分配可行?
答:僅八次會議,無重大影響。
列席人:校內柏油事,校長已向上申經費。尚有關注他議?
答:如停車場與U-bike相關。
列席人:停車場事涉契約與國家法令,非校長一人所能決。尚有關注他議?
答:停車場事,未擬即行辦理,將專注於監督與確認之責,並兼顧U-bike及校區周遭諸務。
列席人:問學權股四人所關注事。
答:簡介四位學權股人事分配。
列席人:請反應排球場旁柏油路崎嶇。

未審畢之議程依本會班代大會議事規則第十七條於次會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