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司法助理

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評議委員會 決議文
評決字第1150907號

決議結果
一、任命司法助理。 

正文 
一、任命司法助理 

案由說明:  

  依本會司法助理辦法第四條之規範,由評議委員張雁舒提名 220 班會員 張 庭睿 君為司法助理,現決議並公告之。 

決議內容: 

表決結果: 
○ 同意票:4 票(闕成勳、陳世鼎、李鉑崴、張雁舒) 
○ 不同意票:0 票

評議委員會議主席 評議委員 闕成勳
評議委員 陳世鼎 李鉑崴 張雁舒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