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選新任一般法庭庭長、修正訴訟典部分條文、公告新聲請系統。

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評議委員會 決議文
評決字第1150903號

決議結果
一、          推選評議委員李鉑崴為新任一般法庭庭長。
二、          增訂訴訟典第3-1-15條。
三、          修正訴訟典第4-2-2條。
四、          修正訴訟典第4-3-2條。
五、          依法庭文書電子設備送達相關辦法第五條第二項公告新聲請系統,舊聲請系統標註新系統連結,並於公告後十四日關閉。
正文
一、  推選評議委員李鉑崴為新任一般法庭庭長:
●   表決結果:評議委員李鉑崴
o   評議委員鄧又嘉:0
o   評議委員唐茂瑞:0
o   評議委員陳世鼎:1票(評議委員唐茂瑞)
o   評議委員吳宸菘:0
o   評議委員張雁舒:0
o   評議委員李鉑崴:3票(評議委員闕成勳、陳世鼎、張雁舒)
o   棄票:2票(評議委員吳宸菘、李鉑崴)

二、  增訂訴訟典第3-1-15
詳如附件一。
●  表決結果:同意
o   同意票:5票(評議委員闕成勳、吳宸菘、陳世鼎、李鉑崴、張雁舒)
o   不同意票:1票(評議委員唐茂瑞)

三、  修正訴訟典第4-2-2條:
詳如附件二。
●  表決結果:同意
o   同意票:6票(評議委員闕成勳、吳宸菘、陳世鼎、唐茂瑞、李鉑崴、張雁舒)
o   不同意票:0

四、  修正訴訟典第4-3-2條:
詳如附件三。
●  表決結果:同意
o   同意票:6票(評議委員闕成勳、吳宸菘、陳世鼎、唐茂瑞、李鉑崴、張雁舒)
o   不同意票:0

五、  依法庭文書電子設備送達相關辦法第五條第二項公告新聲請系統,舊聲請系統標註新系統連結,並於公告後十四日關閉:
評議委員會新線上聲請系統(連結如附件四)現已完成測試,依法庭文書電子設備送達相關辦法第五條第二項公告之,原聲請系統應指示聲請人前往新系統進行操作,惟舊系統仍繼續接收聲請至公告後十四日。
●  表決結果:同意
o   同意票:6票(評議委員闕成勳、吳宸菘、陳世鼎、唐茂瑞、李鉑崴、張雁舒)
o   不同意票:0

評議委員會議主席 評議委員 闕成勳
與會委員 評議委員 吳宸菘
評議委員 陳世鼎
評議委員 唐茂瑞
評議委員 李鉑崴
評議委員 張雁舒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九月三日


附件一

典常字第0811001號

附件二

典常字第0811002號

附件三

典常字第0811003號

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