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評議委員會 決議文

評決字第1150107號

決議結果
一、任命司法助理。
二、推選唐茂瑞委員為特殊時期會務委員會代表評議委員會之副主任委員。
正文
一、修正訴訟典條文
案由說明:
  依本會司法助理辦法第四條之規範,提名 116 班會員 張 雁舒 君、203 班會員 高 翊捷 君為司法助理,現決議並公告之。
決議內容:
任命 116 班張雁舒為司法助理。
表決結果:
同意票:4 票(闕成勳、鄧又嘉、吳宸菘、陳世鼎)
不同意票:0 票
任命 203 班高翊捷為司法助理。
表決結果:
同意票:4 票(闕成勳、鄧又嘉、吳宸菘、陳世鼎)
不同意票:0 票
二、選舉特殊時期會務委員會代表評議委員會之副主任委員
案由說明:
  依於第六次常務會議通過之緊急命令,評議委員會需互選一位特殊時期會務委員會代表評議委員會之副主任委員。
決議內容:
推選唐茂瑞委員為該副主任委員。
表決結果:
同意票:4 票(闕成勳、鄧又嘉、吳宸菘、陳世鼎)
不同意票:0 票
主持人
評議委員會主任委員 闕成勳
出席委員
評議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鄧又嘉
評議委員 吳宸菘
評議委員 陳世鼎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七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