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評議委員會 決議文
評決字第1121209號
決議結果
一、有關近日班代大會調查委員會就調閱行政部門舞會預算文書等所衍生之爭端,三部門應召開跨部門會議進行相關協商。
二、受理初等行政法庭政上字第0781001 號所聲請之案。
三、統合、重編公文相關字號,公開文書等可於評議委員會官方網站查詢。
正文
(一)行政部門將舉辦舞會,干係重大,故為本會監察機關,即班代大會調查委員會所注意,調查委員會是對舞會之金流發起調閱。然,行政部門援引本校社團活動組林芬蘭組長之言,主張行政部門僅為舞會之承辦單位,無以也無須公開舞會之預算等金流,兩機關就此發生相當程度之法律爭議,是入評議委員會議之討論,評議委員會是為以下決議,表達評議委員會之立場。
監察權初立,相關職權行使有諸多規範不盡之處,此即此次事件之肇因。故,評議委員會特決議要求召開跨部門會議,就舞會相關事進行協商。此外,有關調查委員會召集委員詹閎威君所言暫緩調閱之事,調查委員會以機關集體為調閱之決議,調查委員會之調閱決議不因詹君之言而有所改變。然,考量此事之曖昧不明、關係重大等,評議委員會希望調查委員會為暫緩調閱決議;若經協商確認舞會相關金流應報予調查委員會,行政部門不得再有託辭。
評議委員會希望行政部門就舞會籌辦之詳細流程有書面報告以備跨部門會議之用;希望立法部門於跨部門會議召調查委員會諸委員到場說明。有關細節與後續協商程序等將於會上逕為討論,兩部門宜早做準備。
(二)評議委員會審查主任評議委員張哲浩君所提交之就政上字第0781001 號案之審查報告,決議政上字第0781001 號案交付憲章法庭審理,公告受理該案。併政上字第0781001 號、政上字第0781002 號、政上字第0781003 號及其衍生文書等為憲啟字第0781001 號,由主任評議委員張哲浩君、副主任評議委員張懷元君、評議委員黃昱棠君、評議委員蔡晴天君、評議委員賴劭沅君共同審理,並以張哲浩君為憲章法庭審判長,庭期再議。
(三)原評議委員會公文書系統紊亂,不利公文書之公告、查閱,故整併一般公文書之字號如主任評議委員張哲浩君所訂之十字流水號系統;訴訟相關文書如評議委員黃敬翔君所訂之雙字七流水號系統;釋字等照舊;其餘決議等皆改以其作成日期為字號。評議委員會特此公告變更一切過往文書之字號,悉如上開所述。
評議委員會官方網站網址:https://ckjudiciarycommitee.wordpress.com/ 文書可於網頁查詢,然其新設或有不備之處,萬望周知、見諒。
出席委員
主任評議委員 張哲浩
副主任評議委員 張懷元
評議委員 黃昱棠
評議委員 黃敬翔
民國一百一十二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