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一般法庭

政裁字第0802001號

案件:政啟字第 0782001 號案

主文:

裁定重啟本案訴訟程序。

理由:

一、本庭前以政裁字第 0801046 號裁定,因初等法庭對憲章法庭提出政上字第 0801002 號聲請,裁定政啟字第 0782001 號案於憲章法庭審議期間,停止一切訴訟程序。

二、茲因憲章法庭業已於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就政上字第 0801002 號聲請作成釋字第十五號解釋,停止訴訟程序之原因已消滅。

三、綜上,裁定訴訟程序再開,本案訴訟程序自本裁定公布日起恢復進行。

 

審判長 鄧又嘉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