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一般法庭
政裁字第0802001號
案件:政啟字第 0782001 號案
主文:
裁定重啟本案訴訟程序。
理由:
一、本庭前以政裁字第 0801046 號裁定,因初等法庭對憲章法庭提出政上字第 0801002 號聲請,裁定政啟字第 0782001 號案於憲章法庭審議期間,停止一切訴訟程序。
二、茲因憲章法庭業已於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就政上字第 0801002 號聲請作成釋字第十五號解釋,停止訴訟程序之原因已消滅。
三、綜上,裁定訴訟程序再開,本案訴訟程序自本裁定公布日起恢復進行。
審判長 鄧又嘉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