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一般法庭

政裁字第0801045號

案件:政啟字第 0782001 號案

主文:

一、依評決字第 1150112 號決議,解除原審判長 張 哲浩 閣下、原受命承審委員 李 悠均 閣下及原陪席承審委員 劉 秉澔 閣下於本案之職務。

二、依評決字第 1150112 號決議,由評議委員 鄧 又嘉 閣下接任本案審判長。

理由:

一、因本會一般法庭之組成現況與受理該案時有異,為追求訴訟程序之一致性,爰解除原審判長 張 哲浩 閣下、原受命承審委員 李 悠均 閣下及原陪席承審委員 劉 秉澔 閣下於本案之職務。

二、查原審判長 張 哲浩 閣下已因畢業離職,且原合議庭成員皆因學業因素無法接任審判長一職,故改由評議委員 鄧 又嘉 閣下接任本案審判長

 

審判長 鄧又嘉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