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憲章法庭

憲通字第08023030004號
案 件 號 憲字第0802001號
受 文 者 聲請人楊承叡等十五人
      相關機關選舉委員會
  主 文
  依本案聲請人之言詞辯論召開聲請,本庭定憲字第0802001號案於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五日下午四時二十分於評議委員會辦公室行言詞辯論。本案裁判委員為李悠均委員、劉秉澔委員、闕成勳委員、吳宸菘委員、陳世鼎委員、鄧又嘉委員、唐茂瑞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