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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章法庭審理憲字第0801003號案,定於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二月二十三日下午四時二十分於評議委員會辦公室行言詞辯論
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憲章法庭
憲通字第0802001號
案件號 憲字第0801003號
受文者 聲請人 蔡康鋐
終審法庭 高等法庭
正 文
依本案聲請人遞交之言詞辯論召開聲請狀,本庭定憲字第0801003號案於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二月二十三日下午四時二十分於評議委員會辦公室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