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聲請人 班級代表 呂柏宜等5人
發文者:憲章法庭
正文
本庭裁定,臺端所提之法規範憲章審查案(憲啟字0792001號案),係爭規定,違憲,詳閱憲判字第0792001號,現通知臺端。
附件一
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