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憲章法庭
憲裁字第0802001號
案 件 號 憲字第0801003號
正 文
一、就本案之言詞辯論,要求聲請人於言詞辯論庭召開前,提交準備狀,就其辯論之意旨書面呈於憲章法庭。
理 由
一、依本會訴訟典第3-1-8條第四項(典常字第0792008號 版)規定:「法庭得要求兩造於言詞辯論庭召開前,提交準備狀,就其辯論之意旨書面呈於法庭。」就憲字第0801003號案之言詞辯論,要求聲請人於言詞辯論庭召開前,提交準備狀,就其辯論之意旨書面呈於憲章法庭。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二月一日
憲章法庭 審 判 長 闕成勳
裁判委員 李悠均 劉秉澔 吳宸菘 陳世鼎 唐茂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