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憲章法庭
憲裁字第0792008號
案件:憲啟字第 0792002 號案
主文:
確認評議委員 張 哲浩 閣下、評議委員 張 懷元 閣下,因畢業,不再擔任本案之審查評議委員。
理由:
一、查本會憲章第二條「凡本校之在學學生,均為本會之會員。」,所謂會員者,係本校之在學學生,即,畢業之本校學生,不屬會員,合先敘明。而本案之審查評議委員 張 哲浩 閣下、審查評議委員 張 懷元 閣下,於中華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三日,自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畢業。其於身份上已不屬本會會員,當亦不再具擔任本會公職之權利,亦即,其評議委員之職務身份,應於其畢業時刻,隨會員身份一併消滅。
二、查訴訟典第 3-1-2 條(典常字第 0792032 號 版)第二項「憲章法庭得設數審查庭,由評議委員會指定評議委員若干人組成,並依訴訟典之規定行使職權。組成審查庭之評議委員,稱為審查評議委員。」,明定審查委員應具備評議委員之身份,即,喪失評議委員職務身份者,其審查委員之身份,亦隨之一併消滅。綜前開所言,本案之審查評議委員 張 哲浩 閣下、審查評議委員 張 懷元 閣下,是因畢業,不具會員身份,而不具評議委員職務身份,後審查委員之身份亦併同消滅。故,予此裁定,確認之。
三、本裁定僅確認本庭之組成,與聲請人、相關人無利害關係,準此,本裁定無抗告空間,不得抗告,公告即生效。
裁判委員暨主任評議委員 李悠均
裁判委員暨副主任評議委員 劉秉澔
裁判委員暨評議委員 闕成勳
中華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