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憲章法庭 公告

發文日期:2/6/2026
發文字號:建班評憲公字第08023000001號

一、憲字第0801003號案件,定於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二月二十三日下午四時二十分於評議委員會辦公室公開行言詞辯論。
二、本次言詞辯論程序進行流程如附表。
三、當事人以外之學生、機關或團體,認其與憲章法庭審理之案件有關聯性,得聲請憲章法庭裁定許可,於所定期間內,以書面敘明理由,提出具參考價值之意見或資料,以供憲章法庭之判決參考。

審判長
中華民國 115 年 2 月 6 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