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評議委員會 函

建班評函字第08023000003號
受文者:班代大會
發文日期:3/13/2026
密等:公開
主旨:提案修正評議委員會組織職權行使法

說明:

受文者:班代大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發文字號:建班評函字第0802300000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無

附件:條文對照表乙份

主旨:茲依評決字第1150312號決議,提案修正評議委員會組織職權行使法。

說明:

一、建國中學班聯會法律與公文系統(下稱法公系統)係由班級代表大會第七十九屆第一期間副議長李沐恩所建置,其宗旨在於推動班聯會法律文件與公文流通之電子化,建立統一且公開之查詢平台,以供班聯會全體會員及社會各界檢視,藉此提升班聯會行政運作與班級代表大會議事過程之透明度與可近性。

二、經查,本會班級代表大會自第七十九屆第一期間起,即已同意將其全數法律與公文公告於法公系統;行政部門亦於第八十屆第一期間,於孫逢邦主席任內,同意配合將相關法律與公文公告於該系統。惟截至目前為止,本會評議委員會尚未就其所屬法律及公文是否全面公告於法公系統一事表示同意。現負責維護法公系統之班級代表大會行政委員會諮詢委員李沐恩與代理主席孫逢邦,近日已向本會主任委員闕成勳提出建議,主張為促進制度公開與資訊整合,宜研議將評議委員會之全數法律與公文一併納入法公系統之範圍。

三、經本會前經評議委員會議討論,已否決其所提概括性提議。其後復經再行商議,並將相關事項分項提請評議委員會議討論。就公文部分,鑑於其數量繁多,且密等不一,應有另行規範之必要,爰研議修正相關法規。

四、據上論結,爰提案如主旨。


正本:班代大會

副本:評議委員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