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評議委員會主任委員 函
建班評函字第08013010006號
受文者:班代大會、評議委員會
發文日期:12/22/2025
密等:公開
主旨:提案修正評議委員會組織職權行使法
說明:
一、提案人: 評議委員會主任委員 闕成勳
二、法源依據: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班代大會議事規則 第 6 條
三、提案說明:
本會制定訴訟暫行條例,原係為因應評議委員會組織職權行使法修法進程遲緩之現實需要,作為過渡性規範,並落實本會釋字第十號之意旨,以期儘速完成相關補充規定之建構。時至今日,訴訟典四編既已完備,相關制度臻於成熟,足以作為班聯會憲政秩序下訴訟運作之依據與法理基礎,並得以確立訴訟制度之正當性與整體一致性。爰依本會訴訟典第 1-2-7 條所揭示之核心法規範,實有必要將原屬臨時性質之訴訟暫行條例相關規範,正式整併納入評議委員會組織職權行使法中,並就二者間可能存在之規範矛盾依現行慣例等加以統一,以維法制體系之周延與安定。
四、附條文對照表乙份。
此致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班代大會
提案人 評議委員會主任委員 闕成勳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