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第七次臨時會議 會議記錄
建班立議錄字第07912000012號
會議主席:議長 施秉和
會議記錄:班代大會秘書 陳韋典
地點:夢紅樓五樓 公民審議論壇教室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13年12月10日
星期二 12時14分
二、出席狀況:
1. 出席:101、102、104、108、109、110、112、114、118、119、120、121、123、126、128、201、202、203、204、205、206、209、210、213、214、215、218、226、303、308、309、312、316、317、320、322;共 36 人
2. 請假:103、105、111、115、125、207、208、216、217、220、222、223、225、305、311、314、315、323;共 18人
3. 缺席:106、107、113、116、117、122、127、211、212、219、221、301、302、306、307、310、313、318、326、327、328;共 21 人
三、議案以及決議
(一) 議案順序:
1. 選舉日程
2. 任命205吳習之為選舉委員會委員
3. 服務股股長免職報告
4. 提名黃國展為新任服務股股長
5. 班代大會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
(二) 議案決議
1. 選舉日程
(1) 同意 (絕對多數決)
是: 118、112、316、104、320、201、119、120、303、209、213、123、101、317、322、214、308、102、206、210、202、205;共 22 人
否: 218;共 1 人
表決結果:是
2. 任命205吳習之為選舉委員會委員
(1) 同意 (絕對多數決)
是: 104、303、120、202、316、123、204、226、205、206;共 10 人
否: 214、118、218、308、101、112、320、210、114、213、322、201、119、102、203;共 15 人
表決結果:否
3. 服務股股長免職報告
主席說明:搬運校紀時以丟擲方式運送造成觀感疑慮,且限動聲明不當、誤導
班代:行政部門其他幹部在進行公開網路言論之前應注意自身言行
4. 提名黃國展為新任服務股股長
被提名人說明:代表行政部門對處理校紀此事致歉。校內預售品已預售完畢,但尚有許多謬誤狀況,此星期會將含校友會等所有訂單下單並妥善運送至各班。
班代:是否有其他事情為上一任股長範疇並需要於此屆處理完畢?
答:妥善處理愛心傘放置等作業,確保不再有嬉戲與丟擲發生。
班代:此事件服務股並非只有股長責任,服務執行是否應該也解職或負其他責任?
答:服務執行並無任何不妥善的言行等且應不知情此些行為,故無解職之需求。
班代:如何妥善處理您同時多工作的身份?
答:學權大部分事務已執行完畢,會將比重放小一些。
班代:事務管理待加強
班代:另外參與丟擲校紀之三位行政部門成員(公關股成員、活動股成員)與一位非相關人士是否應該受連帶責任?
班代:認為郭前服務長應遭免職原因為公開欺騙大眾,故上述其他成員不必要受到同等責任。
班代:非行政部門人士參與校紀紀念品搬運原因?
答:並非搬運校紀人士,單純為與行政部門人士聊天
班代:投擲行為可能為加速運送速度,但此段影片明顯為嬉戲行為,故認為應該發布並公開,且服務股股長也未負起監督責任。
(1) 同意 (絕對多數決)
是: 308、215、213、108、101、119、322、201、104、202、317、123、209、320、109、226、112、204、118、214、203、126、309、102;共 24 人
否: 218;共 1 人
表決結果:是
5. 班代大會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
(1) 審理此案 (絕對多數決)
是: 308、317、320、215、108、114、210、202、322、119、213、203、104、204、209、102、226、120;共 18 人
否: 112、101、126、123、205、109;共 6 人
表決結果:是
(2) 二讀 (絕對多數決)
是: 114、202;共 2 人
否: 108、317、112、119、320、206、102、205、101、104、204、209;共 12 人
表決結果:未達門檻
清點人數,18位,仍達開會門檻
(3) 二讀相對 (相對多數決)
是: 101、114;共 2 人
否: 104、317、320、112、205、108、119、202、206、209、204;共 11 人
表決結果:否
附件一
解職報告簡報
附件二
316班代建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