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常務會議

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班代大會 開會通知單
建班立議通字第08112000006號
發文日期:9/28/2026
密等:公開

出席人:班級代表
列席人:主席、副主席、評議委員
會議名稱:第三次常務會議
會議時間:9/29/2026, 4:10:00 AM
會議地點:夢紅樓五樓 公民審議論壇教室
會議主席:議長 卓敬一

議程:
1. 新任選舉委員人事提名案
提案人:主席 林哲均
提案說明:
本會行政部門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蔡旻邑、副主任鄭紘維、選舉委員余憲漳、張力允、李力勤及顏永夏自八十屆第二期間起任職於選舉委員會至今。茲依據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提名蔡旻邑、張力允、余憲漳及顏永夏為選舉委員,並以蔡旻邑為主任委員,張力允為副主任委員,咨請

貴會同意見復後任命。
投票案:
(1) 一讀:是否審理本案? (絕對多數決)
(2) 是否同意蔡旻邑為新任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絕對多數決)
(3) 是否同意張力允為新任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絕對多數決)
(4) 是否同意余憲漳為新任選舉委員? (絕對多數決)
(5) 是否同意顏永夏為新任選舉委員? (絕對多數決)

2. 班代大會各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
提案人:中華電信這行為超 NG!收訊不好連上陌生 Wi-Fi有風險?避免帳密與個資悄悄洩漏,防駭守門員機房級主動攔截資安風險,9/24 前線上申請年約加碼送 $100 超商禮券!
提案說明:
提案說明:
現行《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班代大會行政委員會組織暨職權行使辦法》第 4 條規定「各政團得[於行政委員會]推派一名代表」,顯示建國中學班代大會現行法制承認政團得於委員會法定席次外參與其運作。惟除卻行政委員會之外,其他委員會尚無關於政團是否得額外推派代表參與委員會之統一明文,致政團是否具有法定席次外推派代表之權利缺乏一致性且未臻明確。
政團如未有穩定之委員會參與機制,往往僅能於班代大會表達其立場。對於審查交付委員會審查之議案及委員會內部討論、研議並決議時,政團若無法於第一時間參與其中,實不符政治團體之「實現共同政治目標」此一存在意旨,爰有將政團於各委員會之代表明文化及廣泛化之必要。
然,設有年級名額限制之委員會,其制度目的乃維持各年級之均衡代表性。為避免政團代表推派制度影響委員會既有年級結構,爰明定該類型委員會不適用本條之規範。
綜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投票案:
(1) 一讀:是否審理本案? (絕對多數決)
(2) 二讀:是否同意本案? (絕對多數決)
(3) 三讀:是否同意本案? (絕對多數決)

3. 行政部門專案報告
提案人:
提案說明:
一、依據班代大會第二次臨時會議決議 (下稱決議),要求公共關係股、活動股及專案負責人就高二三對三籃球競賽活動進行專案報告,合先敘明。
二、故,邀請貴股及專案負責人於本次大會列席說明上述活動之具體施行細節。
投票案:
(1) 是否同意此專案報告? (絕對多數決)


備註:
一、請尚未加入本期間班級代表LINE社群的班代盡快加入,以便聯繫及接收最新開會資訊。
二、班代大會為本校重要學生自治機關,請各位班級代表務必出席,不勝感激。不克出席者請請假或由同班同學代理。
三、任何會議資料及會議相關事宜的更動皆會發布在本會社群。


附件一

「班代大會各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關係文書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