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議長 函

建班立議函字第07922000011號
受文者:217 班
副本:評議委員、班代大會秘書、行政委員會
發文日期:3/13/2025
密等:公開
主旨:請貴班儘速重新選舉班級代表

說明:
一、由於貴班之班級代表因初等法庭政判字第 0792001 號之判決結果,已於中華民國一一四年三月十三日星期四確認撤職。故貴班於班代大會之代表席位空缺,需盡快重新選舉一位代表。 

二、根據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班級代表行為法第七條第3項,受撤職處分之前班級代表呂友良不得再任班級代表,請貴班於重新選舉時留意。 

三、選舉結束後,請將新任班級代表之聯絡資訊(姓名、電子郵件、Line ID、座號、學號)郵寄至班代大會之信箱 (cksc77th@gmail.com),俾利後續作業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