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議長 函
建班立議函字第07922000009號
受文者:紀律委員會
副本:一般法庭、評議委員
發文日期:3/6/2025
密等:公開
主旨:314班代撤職案
說明:
一、本會截至114/3/7已召開五次會議(第一次常務、第一次臨時、第二次臨時、第二次常務、第三次臨時),依法須對無故缺席之班代進行免職。
二、依據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班級代表行為法第7條第1項第十一款,連續三次無故缺席會議者應予以免職。
三、故,茲依法裁示將314班代函送紀律委員會進行後續免職之職務訴訟。
四、附件檢附前項班代所缺席三次連續會議之議事錄,作為紀律委員會提起訴訟之佐證。
附件一
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