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議長 公告

發文日期:5/28/2025
發文字號:建班立議公字第07922000013號

一、依據建班立議公字第07922000012號,尚須一名班代遞補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學生代表。
二、依據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學生代表選舉暨職權行使條例,第 8 條 【學生代表資格】,開會時學生代表應具會員身分,故高三班代不得參選。
三、請有意參選之班代於2025/5/28 23:59 前,於班代大會LINE群組說明參選意願,逾時不候。
四、若超額,則於2025/5/29之臨時會議選舉之。
五、若足額,則視同登記者直接當選。
六、若缺額,則無限延長登記期限直至有志願班代登記止,且登記即視同當選。

議長 李沐恩
中華民國 114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