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議長 公告

發文日期:2/18/2025
發文字號:建班立議公字第07922000001號

一、法源依據: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學生代表選舉暨職權行使條例第 8 條
二、因本校之自主學習會議將於 2/24(一)下午四時召開,然班代大會尚未通過選舉委員會主委任命,學生代表補選無法開始,故啟動遞補程序。
三、依據本校規定,自主學習小組之召開需每年級一位學生代表,現有經79屆上班代大會同意者高一一位、高三一位;故需遞補一名高二代表。
四、依據第一項依據之規定,遞補順位為班聯會主席、班聯會副主席、班代大會議長、評議委員會主任委員、行政部門學生權益及權利股股長及班級代表互選依序遞補之。
五、班聯會主席與副主席因個人事務不克參與當日會議,故放棄遞補席次;班代大會議長為高三,亦放棄遞補席次。
六、故,本次自主學習會議由本會評議委員會主委李悠均遞補出席。

議長 李沐恩
中華民國 114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