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紀律委員會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
班級代表職務訴訟起訴狀
原告: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班代大會紀律委員會
原告代表:紀律委員會召集委員 112班代 孫逢邦
被告:312班 班級代表 楊元淇
案號:建班立紀訴字第0792040013號
附件:議長函
起訴法條: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班級代表行為法第7條第2項第一款
根據(違反事項):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班級代表行為法第7條第1項第十一款
正文:312班代連續缺席三次班代大會會議,違反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班級代表行為法第7條第1項第十一款。
法律分析:
依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班級代表行為法第7條第2項第一款,班代連續三次無故缺席班代大會之會議者,由議長裁示紀律委員會,並由紀律委員會向評議委員會職務法庭起訴,對班代予以停職或撤職,312班代由於三次連續無故缺席,故本委員會特此向評議委員會職務法庭提起對312班代之職務訴訟,聲請予以撤職處分。
結論:
依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班級代表行為法第7條第2項第一款,特此向評議委員會職務法庭提312班代之職務訴訟,聲請予以撤職處分。
此致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評議委員會 初等法庭 公鑒
紀律委員會召集委員 112 班代孫逢邦
中華民國 114 年 3 月 14 日
證據:
第二次常務會議議事錄:https://cksc-legislation.firebaseapp.com/document/建班立議錄字第07922000006號
第三次臨時會議議事錄:https://cksc-legislation.firebaseapp.com/document/建班立議錄字第07922000007號
第四次臨時會議議事錄:https://cksc-legislation.firebaseapp.com/document/建班立議錄字第07922000009號
附件一、議長函
https://cksc-legislation.firebaseapp.com/document/建班立議函字第0792200001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