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紀律委員會

建班立紀訴字第07922040006號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

班級代表職務訴訟起訴狀

原告: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班代大會紀律委員會

原告代表:紀律委員會召集委員 112班代 孫逢邦

被告327 班級代表 戴聖文

案號:建班立紀訴字第0792040006

附件:議長函

起訴法條: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班級代表行為法第7條第2項第一款

根據(違反事項):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班級代表行為法第7條第1項第十一款

正文:327班代連續缺席三次班代大會會議,違反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班級代表行為法第7條第1項第十一款。

法律分析:

依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班級代表行為法第7條第2項第一款,班代連續三次無故缺席班代大會之會議者,由議長裁示紀律委員會,並由紀律委員會向評議委員會職務法庭起訴,對班代予以停職或撤職327班代由於三次連續無故缺席,故本委員會特此向評議委員會職務法庭提起對327班代之職務訴訟,聲請予以撤職處分。

結論:
依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班級代表行為法第7條第2項第一款,特此向評議委員會職務法庭提327班代之職務訴訟,聲請予以撤職處分。

此致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評議委員會 初等法庭  公鑒

 

紀律委員會召集委員 112 班代孫逢邦

中華民國 114 2 27

證據:

第一次常務會議議事錄:https://cksc-legislation.firebaseapp.com/document/建班立議錄字第07922000002

第一次臨時會議議事錄:https://cksc-legislation.firebaseapp.com/document/建班立議錄字第07922000003

第二次臨時會議議事錄:https://cksc-legislation.firebaseapp.com/document/建班立議錄字第07922000005

 

附件一、議長函

https://cksc-legislation.firebaseapp.com/document/建班立議函字第0792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