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副議長 函

建班立副議函字第07922070019號
受文者:主席、副主席、學生權益股、公共關係股、服務股、活動股、文宣股、總務股
副本:班代大會、評議委員會
發文日期:5/29/2025
密等:公開
主旨:提醒貴部門應於本會會期結束前提出施政報告

說明:
一、依據班代大會職權行使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貴部門應於此期間至少提出一次施政報告。
二、班代大會預計於六月十七日休會,合先述明。
三、請貴部門盡速提出施政報告,此案預計排入下次大會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