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八十屆第一期間第一次跨部門會議 會議記錄
建班主錄字第08010000002號
會議主席:主席 孫逢邦
會議記錄:行政祕書 陳威允、主席 孫逢邦
會議時間:1/2/2026, 4:10:00 AM
地點:夢紅樓五樓公民審議論壇教室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 115 年 1 月 2 日星期五 12時10分
二、出席狀況:
1. 出席:
行政部門代表:
行政秘書 陳威允
行政秘書 李閎鈞
資訊執行 胡翊泓
學權執行 王宥鈞
班代大會代表:
副 議 長 顏于喆
班級代表 卓敬一
班級代表 李昀諺
班級代表 蘇則澔
評議委員會代表:
主任委員 闕成勳
副主任委員 鄧又嘉
評議委員 李悠均
評議委員 吳宸菘
三、議案以及決議
案由說明:
1. 主席、副主席、班代大會及行政部門延長任期屬於違憲。
2. 班聯會主席任期至1/31,班代任期至休會。
(一) 議案決議(記名表決)
1. 採用跨部門會議決議還是決議由主席發布緊急命令設立臨時性委員會執行主席空缺時之業務?
決議由主席發布緊急命令設立臨時性委員會(7):
顏于喆、李悠均、李昀諺、蘇則澔、胡翊泓、李閎鈞、王宥鈞
跨部門會議決議設立臨時性委員會(4):
闕成勳、鄧又嘉、吳宸菘、卓敬一
棄票(1):
陳威允
表決結果:決議由主席發布緊急命令設立臨時性委員會
2. 臨時性委員會任期至代理主席產生
現場無異議,共識決通過。
3. 委員會應設立三名主任委員各代表一部門還是設立一名主任委員代表委員會,三名副主任委員各代表一部門?
設立三名主任委員(5):
鄧又嘉、李昀諺、蘇則澔、卓敬一、陳威允
設立一名主任委員,三名副主任委員(5):
李閎鈞、李悠均、吳宸菘、闕成勳、胡翊泓
棄票(2):
顏于喆、王宥鈞
表決結果:未過門檻,重複表決
4. 委員會應設立三名主任委員各代表一部門還是設立一名主任委員代表委員會,三名副主任委員各代表一部門?(重新表決)
設立三名主任委員(3):
胡翊泓、闕成勳、吳宸菘
設立一名主任委員,三名副主任委員(7):
鄧又嘉、李昀諺、蘇則澔、卓敬一、陳威允、李悠均、顏于喆
棄票(2):
李閎鈞、王宥鈞
表決結果:設立一名主任委員,三名副主任委員
5. 緊急命令內容應送跨部門會議群組討論後發佈
現場無異議,共識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