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主席 函
建班主函字第07910000018號
受文者:班級代表
發文日期:12/8/2024
密等:公開
主旨:應班代聯合意見書
說明:
今日發布於建中班聯113-1學年度班代討論群組之建議書,內容提及關於丟擲校慶紀念品行為本身之不當,以及限時動態之邏輯謬誤與造假狀況。事實上,經本人查核相關狀況,已掌握建議書內容的正確性。
基於此舉之錯誤程度,以及後續處理的失當,甚至出現欺騙之荒謬狀況,本人深感痛心,對於行政部門內部成員之荒謬舉動,應當祭出必要懲處。又基於建議書之連署班代數,以及事件在社群媒體上蔓延之聲量,本人理解此事應當嚴厲處理。
因此,基於以上論述,經本人審慎評估,認為班代聯合建議書之建議,免職服務股股長郭秩嘉之職務,乃是處理此事的最佳方式,希望藉此舉,能給予廣大校慶紀念品購買者,乃至所有關注班聯會相關事務者一個合理的交代。
對於行政部門所作所為,本人以主席身份致上最大的歉意。未來對於內部事務之管理,將會克盡職責,不讓此等謬事再次發生。
附件一
班代聯合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