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命令

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
主席 令
發文日期:3/22/2026
發文字號:建班主令字第08020000006號

查本會選舉委員會因發生前所未有之投票瑕疵,憲章法庭裁定應重行投票。惟重行投票涉及緊急選務支出,倘循通常預算程序,顯難即時支應,將致選舉程序延宕,影響本會憲政運作之正常行使,情勢確屬急迫重大。為維護選舉之正當性,確保本會組織運作不致中斷,爰應選舉委員會來函,依本會憲章第十五條規定,發布緊急命令如下:
一、選舉委員會辦理重行投票所需經費,新臺幣參千肆佰元整,得逕予動支,不受預算法之限制。
二、此令自發布之時起生效。

主席 孫逢邦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22 日